福建师大二附中课堂考勤管理制度
作者: 李铭  发表时间: [2019-09-20]

福建师大二附中课堂考勤管理制度(讨论稿)  

    

为进一加强学生管理,规范课堂考勤,端正班风学风,保证课堂教学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:

  1.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。学生上课及在校活动要严格考勤,严格管理,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,凡未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同学,一律按旷课处理,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联系其家长或监护人告知情况。

  2. 课表安排的每课时(包括读、晚自习、下午第四节、研学、校本等)都要考勤点名任课按时上下课,做好考勤记录,先点名后上课。体育等非课堂活动课的教师需进行课前及课后两次考勤点名。自习课、班会课由班主任负责考勤点名。

  3. 上课预备铃响后由点名班长向任课师汇报缺席和请假同学的姓名(如有学生请假,班主任应提前告知点名班长)对无故缺席的学生,任课教师要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,做好记录签名确认。因工作疏漏造成严重后果课教师承担相关责任。

  4. 点名班长要严格做好考勤工作,每天对全班学生到课情况进行统计,将出勤情况及时汇报班主任,每周汇总一次,班会公布出勤情况。

  5. 班主任要抓好班级考勤管理工作。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,要及时予以教育。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之间要相互主动沟通,及时了解学生情况,互相配合做好学生工作。

  6. 学期结束,各班详细统计每个同学旷课、病假、事假、迟到早退次数,如实记录到综合素质报告单。

     

   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。   

     

     

    福建师大二附中教务处、德育处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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