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师大二附中晚自习管理办法
作者: 佚名   发表时间: [2016-09-06]

福建师大二附中晚自习管理办法

寄宿生在校晚自习,是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环节。学校实行教师值班制,以督促全体寄宿生安全、有序地学习。现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我校师生晚自习管理办法。

    一、时间安排(每周一至周五晚上、周日晚上) 

18:30——19:30    晚自习第一节   19:30——19:45    课间休息

19:45——21:00   晚自习第二节   21:00——21:30    课间休息

夏季顺延半个小时执行

二、值班教师安排原则

1.晚自习值班是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,所有高中任课教师都有晚自习值班的责任和义务,原则上每位老师每周至少安排一次晚自习值班,每次一位老师值两个班级。 

2.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、孕期和哺乳期(孩子一周岁以内)的女教师除了个人自愿承担晚自习值班外,原则上不参与安排。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承担晚自习值班任务的老师,由个人递交书面申请报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,经学校批准后,可暂不安排值班。

3.年段领导小组按此原则协调安排晚自习值班教师,及时上报德育处,由学校确定后公布。

三、值班教师管理要求

1.准时进入班级,不得在办公室逗留。晚自习期间,教师不得在教室接听手机、看电视剧、电影等,不得随意走出教室,不得提前离开教室。

2.老师因公出差、请假期间,需事前自行安排其他老师代班或换班,并向当天行政带班领导报备。

3.清点学生人数,如实到人数与应到人数不符,应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家长,落实具体情况并向当天值班的带班领导报告,记录自习情况并签名。

4.值班教师要经常在两个教室间巡视,维持纪律,及时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,纠正打瞌睡、开小差等不良现象,指导督促学生自主高效学习。发现有学生玩手机、看小说等违纪行为的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做好记录,报年段处理。

5.如遇紧急情况,值班教师要按相关预案进行处理,并及时上报。 

6.晚自习结束后,值班教师要指导学生关闭门窗及电器,督促做好卫生。 

7.带班领导要准时到岗,认真巡查教室及校园,确保校园安全。

四、学生管理要求

1. 在铃响前进入教室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勤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生,须提前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字。

2.晚自习主要以预习、复习、完成作业,阅读与课程有关的书籍为主,严禁在晚自习期间使用手机、听音乐、玩游戏机、打牌、下棋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;严禁在晚自习吃东西、零食,不得在教室内睡觉。 

3. 课前做好取学习用品、打水、上洗手间等准备工作, 晚自习期间不得中途离开教室,不随意走动,不谈天说地,不讨论作业等。讨论作业可安排在课间时间或晚自习后。

4. 有发热、感冒、过敏等状况的同学应自觉向老师报告并及时治疗,尽量在晚上2000前到开发区医院或社区服务中心看病治疗。

5. 对违反晚自习管理规定的学生,学校将视其违纪性质及和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五、班级管理员管理要求

1.由班委承担晚自习班级管理员,配合值班老师点名、协助维持纪律。

2.协助处理晚自习期间突然停电、同学生病等突发事件,巡查教室与周边安全。

3.晚自习结束后,督促值日生做好卫生,整理教室(关灯、关门窗、关电扇、锁好前后门) 

4.及时将晚自习情况汇报给班主任。

本管理办法中对学生的纪律要求,同样适用于其他时间段的自习课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校务会。

福建师大二附中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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